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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_股市要闻_市场

证券之星原创 ·

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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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黑牡丹公开信息显示 黑牡丹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葛维龙 陈强 戈亚芳因信息披露违规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 未按规定� 认收入根据《警示函》认定 公司2020年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按业务实质

9月25日黑牡丹公开信息显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葛维龙、陈强、戈亚芳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2020年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子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机电总包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此外,公司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公司棉纱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2023年6月17日,公司披露相关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关于艾特网能机电总包类业务,若采用净额法核算,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影响金额约为7.78亿元;关于纺织品贸易业务,若采用净额法核算,对公司2016年度至2021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影响金额分别为2.18亿元、7.09亿元、9.54亿元、13.21亿元、2.26亿元、0.10亿元,累计影响金额约为34.39亿元。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对艾特网能于2020年度开展的机电总包业务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以判断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除自研自产设备外,对上述业务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对纺织品贸易业务按照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以判断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对上述业务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告显示,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后,2020年年报中,调减营业收入100,391.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00,391.00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0.90%、15.90%;2021年年报中,调减营业收入1,039.73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039.73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11%、0.14%。(二)商誉计提不准确根据《警示函》认定,2022年,公司对合并艾特网能所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未充分考量客户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的资信情况并无明显好转,艾特网能总包服务类业务在手订单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且未有发生好转的迹象,以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评估结论”中说明的有关前提等因素,商誉计提不准确,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戈亚芳、时任总经理葛维龙、时任财务总监陈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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