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基金”)协商一致,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 年6 月13日起终止民商基金办理本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
1 公告基本信息■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10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对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09日1 公告基本信息■注:《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